2010/04/27 公共論壇
文:張正賢
責任主編:陳寧
花博官網是這麼說的:這是全世界第一次在市中心、公園內,及水岸邊的世界博覽會,市府欲藉此機會引進新技術,達到減碳環保的綠色生活;美化城市、呼應市民對綠地開放空間的渴望;用社會運動的方式打造花園城市。
官網只告訴我們一半,華麗的那一半。花博場地所謂市中心,其實是美術館、林安泰古厝、大佳河濱公園組合而成的都「市內的邊緣」地帶。這裡嚴格說來不是「中心」,而是鄰近松山機場與航線,向來發展受限,且最易取得的大區域公有地。水岸發展亦早不新鮮,臺北市、縣的政府早就以堤防外的建設代替原應適當地分佈在市區的公園與開放空間,用藍色公路、腳踏車休閒的想像力,換取不斷容積獎勵造城的城市擁擠。只要發現臺北市可容受的建築容積的計算竟把陽明山包括在公園綠地比率內,就會笑出聲來了吧?
越華麗的修辭,只更令人擔心它空洞的靈魂。
花博給人美麗的想像、觀感,大概不僅因為貼滿捷運車廂與街頭的廣告,還因為它無可厚非地是大規模公共支。可是,它一則以假日休閒轉移日常居住環境品質的改善,二則由於不真正思考城市空間的公共性、不知道這份公共性的形成要靠人與環境的適應,於是市府取巧地以公共空間多樣化、多元化的名義,重覆重新建設公共空間,不但反覆打斷人與生活環境的磨合關係,也無法真正改善「日常的」生活品質。
為何有抗議不完的老樹移植事件?就是類似花博的「環保概念」造成的。語言上相當環保,花博十四座展館有八座改裝自現有建築,但實質上大量反覆將自然地景水泥化,卻與減碳、自然的目的完全相反。當然,政府對此的回應必然是以技術提昇來改進。這種華麗修辭卻恰好沒辦法精確計算,只能市府說了算。
花博本身的問題很大,可是與花博共生共存的政策群更可怕。為了與前任市長有區隔,郝龍斌包裝了「臺北好好看」的成套的政策。雖然檢查了這些「臺北好郝看」之後也同樣會發覺政策毫不新穎,只是既有政策統整在同個網頁罷了,但是市府新聞稿卻寫得相當嚴重:
市府公布徵求『促進都市再生,2010年臺北好好看』開發計畫案提供獎勵容積,郝市長指2010年前可達數項大型民間開發案動工目標(2008年1月29);臺北市建城已逾120年,可開發土地也日漸減少,促進都市再生…配合「2010臺北花卉博覽會」的到來,城市景觀風貌改造刻不容緩(見網站計劃緣起)。」
用白話文,就是趁花博之期,緊抓整頓都市的必要的名義,以獎勵投資以及簡化程序的方式,快速促成都市更新。滿怪的,拼湊在一起的政策本來未必為了都市更新,可是現在都是了。也就是說,花博本身只是舊空間的重複投資,沒有實質增加開放空間,但是市府藉機加強推動都市更新,以獎勵的方式,鼓勵民間投資在開放空間與都市更新的提供、作業,並且要制度化地寫在法律中。好郝看有幾個系列在做這些事:
系列一「臺北地標建築、增加開放空間(發展局」針對重要區域、大面積的土地,鼓勵開發案件讓出地面開放空間,打造具創意性、地標性或國際級設計之建築,以及引導地區進行大範圍整體性之規劃設計;
系列二「北市環境更新、減少廢棄建物(更新處)」對於市區仍存有許多低度利用、頹敗之角落,將基地騰空、開放綠美化,提昇整體景觀視覺效益,以及提供市民休憩場所;
名義是「提供休閒」,兩年的放空期一直是政府包裝的焦點,可是由於旨在提供「容積獎勵」,用百分之十的額外容積獎勵來換取地主、建商暫緩兩年開發,等兩年期限到了,「假的」開放空間就會再次封閉,給予私人的容積獎勵卻再也收不回,因此是讓建商增加了私有財產,卻仍然沒有增加「公共空間」。好郝看的廉價版本,是發放建築外觀改善的補貼;昂貴版的,則在於市政府鼓勵土地擁有者快速清拆老屋、整理空地。市府當然也說了,這些容積獎勵,是因為建商對於開放空間的維護有支出,但這不是白說嗎?所謂釋放空間,釋放容積給建商罷了,否則,要不要計算建商房地產升值之後的價格,扣除兩年維護費後,其餘漲價永久的歸公?
剝去美麗外衣,只不過是「都市更新」推動機罷了,我們還能說它是環保的嗎?自打嘴巴,讓城市的環境負擔越來越重。不需要責怪私人產業的利潤需要,真正要批判的,是由於這兩年之期,許多小規模的公有地、市有地,自己加入「好好看」換取獎勵,公共空間增加的可能性被丟棄,該檢討的,是由於兩年的緊迫,城市有待發掘的歷史文化脈絡瞬間消失。關於這個,最近去師大商圈逛逛、實際訪查平房清拆的狀況就知道了,而最近臺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又打算在詳細調查之前就清拆福州街口最後一批完整日式宿舍群,怎麼能不說市府的「清除窳陋街區」其實就是剷除都市記憶、歷史、城市發展脈絡、人文性、公共性的藉口呢?
上面提到的廉價版,建築外牆整修,是系列三「好區位新風貌、清理老舊牆面(更新處)」:
主要針對老舊建築尚未達拆除更新階段前,由本府協助及補助,短時間改善城市建築外貌,拆除廣告及鐵窗。
這還與另外一個美麗網站有關:「花園城市」計劃;由政府補助、私人申請自家的綠美化。不得不承認這個系列三確實會有功效,但同樣的,它的功效卻是純粹視覺性的、不理解城市空間的形式(表現)的社會與經濟因素,並且其功效無關環保、永續,而是目標於房地產增值。如果房地產增值了,城市確實是會美化的,因為屆時,入住者都將是有品味的、有美學的、有錢裝修房屋、有假日空閒時間參與社區事物的高級階級。
上個世紀的花園城市概念,以為在市外營建新社區就可以改善環境,今天的台北城市花園計劃以為發錢就可以改變都市環境。美化城市、環保的理念,輕如沾著白開水的國王新筆的畫作,卻給城市帶來複雜難解的後果。
其實臺北好郝看也是有機會讓自己成真的,只要它不把臺北好郝看視為:
…郝市長也說,初步估計「臺北好好看系列計畫」將創造新臺幣六○○○億元經濟效益,及一○六○○個商場就業機會,相信對提振景氣、促進就業也將發揮很大功效(2009年4月12日新聞稿)
不把它視為經濟火車頭,尤其不要以為房地產價格就等於生產性的價值;不要想著達到「多項大型民間開發計畫案動工建設的目標」;那麼以市府改造官僚橫向整合的決心、重整財誤體系的決心,反而將臺北市年度預算已透支兩百多億時,花費一百五十億推行的花博與臺北好郝看、路平專案、夜間照明風華水岸等計劃,轉到社區中的小空地做公共投資,轉到抑制房價與地價的制度設計,那麼好城市才更有可能成真。
要不然,目前理念上的、沒有制度支持的綠化環保,不可能抵擋極制度性的獎勵私人。簡單說吧,像是羅斯福路幾處早早拆除的公有房屋,它現在某些變成公園的樣子了,某些卻是利用矮樹籬完全阻絕親近可能的空綠地,這些暫時性的綠地一點也無關都市計畫體制內的「開放空間」、「公共空間」。這些土地也許太方正、適合建築,但只要適當的規定,實際上是可以讓很多公有、國有畸零地—像是羅斯福路「萊陽桃酥」巷子裡的三角公園,目前因為它不是公園(只是看起來像)因此馬上要被納入周邊都市更新的整體開發—那些周邊居民已經習慣了的空間,變成公共空間的。或者,至少不要丟進房地產炒作的浪潮,像是台大正門口臺一冰店旁的老舊木造屋,不也改成出租,而讓台大有利可圖?顯然不見得要拆光光。
要不然,像是「系列六:都市空地利用、綠化閒置空地(環保局)」:
為改善本市公私有閒置土地因缺乏管理維護而破壞城市景觀之現象,本計畫鼓勵民眾以及協調公部門提供閒置土地,藉由本府代行綠美化式,以提昇整體景觀視覺益,以及提供市民休憩場所。
所有這些臺北好郝看過程裡,清除了原有建築物的土地,也只能期待它們在兩年之後成為市府自己養地的商品了。當然,政府都已經把拔除釘子戶給制度化了,但是市內老樹,或者像是原屬歷史建築的汀州路台鐵宿舍的怪樣子都還不能真正受到制度保障呢!(被改成這樣,實在無法令人繼續稱他為歷史建築),實在也無法對好郝市長有太多期待,以為市府真的在意炒作房產以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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